自带“饭勺”云游八千里,这种小鸟堪称“跨时区旅行家”******
有一种小鸟,它自带“饭勺”,觅食的时候认真可爱,被国内观鸟人亲切地称为“小勺子”。但又因是极危物种,全球仅存600多只,非常珍贵,又被称为“鸟中大熊猫”。
你能猜到这是什么鸟吗?
是的!就是它,勺嘴鹬 (yù )!自带“饭勺”的小萌物!
李东明摄于盐城黄海滩涂 图源: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
自带“饭勺”,憨态可掬
勾嘴鹬是鹬科勺嘴鹬属的小型涉禽,体长只有14~16厘米,大概只有人的拳头大。它的嘴巴是黑色的,嘴巴末端呈铲形,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袖珍的小勺子。觅食时特别认真,被广大爱鸟人士称为“自带饭勺”的鸟儿。
勺嘴鹬的羽毛颜色很特别,会随季节而变化。夏季,它的上体是黑色,背部棕红色羽缘;冬季,羽背面是灰褐色,具黑褐色羽轴纹。
勺嘴鹬的觅食与鸭子更为相似,也是以滤食为主,主要以昆虫、昆虫幼虫、甲壳类和其他小型无脊椎动物为食。勺嘴鹬在烂泥中捕食主要靠“小勺子”,它的喙可以帮助它在泥土中更好地感知猎物。
勺嘴鹬常单独活动于水边浅水处和松软的烂泥地上,行走时常低垂着头,不断将嘴伸入水中或烂泥里,边走边用嘴在水中或泥里左右来回扫动前进,甚至转回来的时候,嘴也不用从水中出来。
正在捕食的勺嘴鹬
极危物种,鸟中“大熊猫”
勺嘴鹬是世界上最稀有的鸟类之一。它不仅因其外貌引人注意,更重要的是其目前的种群数量。
由于环境破坏和栖息地萎缩,全球仅剩600多只,数量远少于大熊猫,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极度濒危物种,在2021年2月正式“升级”成为我国一级保护动物。
据估算,勺嘴鹬的成熟个体数约有240-456只,大致相当于360-684只个体,而且这一数字可能还在不断减少。
因为人类活动、环境污染等导致的栖息地退化及丧失,以及受非法捕猎等因素的影响,勺嘴鹬的生存环境面临极为严峻的考验。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勺嘴鹬的种群数量还在以每年8%的速度减少。
勺嘴鹬对繁殖地选择非常苛刻。据近些年研究,勺嘴鹬只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海岸冻原地带繁殖,其中最重要的繁殖地是欧亚大陆的最东北端的楚科奇半岛。每年6-7月,从南方迁徙而来的勺嘴鹬开始求偶、筑巢,准备繁殖。它们在冻原沼泽、湖泊、水塘、溪流岸边和海岸苔原与草地上营巢,尤其喜欢淡水塘边的苔藓草地。
由于洪水泛滥、各种天敌动物的捕食及食物短缺等原因,勺嘴鹬的繁殖成功率并不高,每窝产卵3至4枚,仅20%~30%的卵能够孵化成功并最终成活下来。苛刻的繁殖地选择,狭窄的繁殖区域及较低的繁殖成功率是勺嘴鹬自然种群较低的重要原因。
飞越八千里,跨时区的超级旅行家
勺嘴鹬的故乡在俄罗斯西伯利亚东北部楚科奇半岛。它是一种长距离迁徙的候鸟,每年都会从俄罗斯飞往泰国、印度、中南半岛、新加坡和马来半岛等东南亚地区越冬。
图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勺嘴鹬仅在极少数的冻土层地带上繁殖,在东南亚的湿地过冬。每年8-9月份,完成繁殖任务后,很快开始长途迁徙。沿东亚-澳大利亚迁徙线路,跨越北冰洋、大西洋和太平洋,前往东亚和东南亚地区过冬,全程约8千公里。
由于航线过长,经常会在我国江苏盐城等地经停中转,在这里停歇休憩、补充能量。像我们人类的旅行一样,“小勺子”的北迁也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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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明摄于盐城黄海滩涂 图源: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
秋天的盐城黄海湿地仿佛成为了一张大餐桌,此时是观测勺嘴鹬和其他鸻鹬类候鸟的最佳时机。在9月和10月,不同批次的勺嘴鹬都相继抵达,数量可以过百。与此同时,滩涂湿地上的其他各种鸻鹬也是纷繁复杂。勺嘴鹬这小小的身影,往往会淹没在2万、5万,甚至是更多的小型鸻鹬里。
在南迁途中,勺嘴鹬会在盐城黄海湿地等地停歇、换羽,之后飞往中国南方及东南亚等地过冬。预计天再冷些,这些小家伙便不能再“赖”在黄海湿地了,只能追寻前辈的步伐,飞往温暖的越冬地。
别看它身体小小的,但能量却是巨大的呀,是个超级厉害的跨时区旅行家。
“生态好不好,鸟儿说了算”。勺嘴鹬对栖息环境要求比较高,在盐城、阳西、湛江、锦州等地能发现勺嘴鹬,表明当地有着优良的生态环境。希望以后可以见到更多可爱的“小勺子”!
来源:海南日报、复旦大学祖嘉生物博物馆、湛江日报、中国国家地理探索、爱鸟国际、大众科普、盐城发布、CEAAF
参考文献:
孙仁杰.“极危萌物”勺嘴鹬[J].广西林业,2017(04):25-26.
鹤博,蔡志扬,章麟,干晓静,刘文亮,李静,蒋忠祐,王松林,马志军. 勺嘴鹬在中国的分布状况和面临的主要威胁[J]. 动物学杂志,2017,52(01):158-166.
整理:刘雪洁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